貨主須知:集裝箱海運碳排放創新高
最新數據顯示,2024年全球集裝箱海運碳排放量創下歷史新高,主要歸因於紅海危機帶來的影響。
Xeneta與Marine Benchmark發佈的數據警示,儘管美國宣佈加征關稅導致地緣政治局勢升溫,但業界仍需關注氣候議題以及供應鏈各方需採取的行動,以應對這一挑戰。
鑒於碳排放呈現不降反升的態勢,一個根本性問題浮出水面,即國際海事組織(IMO)制定的到2050年左右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能否實現?貨主亦需瞭解排放法規對其業務的影響,以及自身在減少供應鏈碳排放方面所能發揮的作用。
排放量創新高
2024年,全球集裝箱海運碳排放量同比增長14%,達到2.406億噸,超越了2021年創下的2.185億噸的紀錄。
需要強調的是,這一破紀錄的數據不應成為批評航運業減排努力的口實,因為其很大程度上源於2023年12月紅海衝突升級後,船隻被迫繞行好望角導致航行距離大幅增加。
無論是運輸量增加,還是貨主因應紅海危機提前裝載進口貨物,2024年集裝箱運輸需求創下歷史新高,而上述航線調整的必然結果便是排放量創新高。總運輸量(貨物運輸噸數乘以航行里程)在2024年增長了18%。
減排議題備受關注
在4月7日至11日召開的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83次會議期間,創紀錄的高排放數據提醒業界,航運業減排任務相當艱巨。
首先,必須深入剖析2024年集裝箱船碳排放量創紀錄背後的原因。排放量增幅最大的是大型船舶,而這些船舶的運輸量增幅也最為顯著。
2024年,14,500至20,000 TEU船的排放量達到2,420萬噸,較2023年增加730萬噸,增幅高達43%。而20,000 TEU以上的船舶排放量較2023年增長35%,達到1,960萬噸。
2024年,載箱量14,500 TEU以上的船舶占集裝箱船隊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18%。然而,鑒於這型船佔據全球總運力25%,儘管其排放同比增幅最大,但或許並非是上述關切的主要源頭。
從上圖可看出8,000至12,000 TEU船在總排放量中佔據更大的份額。儘管2024年這類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僅同比增長8%至5,130萬噸,但其在2023年較高的基數意味著排放基數較大。此類船舶排放量占總排放量的五分之一以上,儘管其運力僅占全球集裝箱運力的20%。
運力份額與排放份額之間的不平衡,源於更大型的船舶船齡更小,因而能效更高。
運輸量的增加固然是排放量增長的主因,但並非全然如此。在眾多船型中,相較運輸量的增長,2024年其排放量增長僅高出幾個百分點。例如,14,500至20,000 TEU船的運輸量增長了43%,與其排放量的增幅基本一致。
而運輸量的顯著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源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間,14,500至20,000 TEU船隊運力增長了26%。
不過,亦有例外情況,即運輸量增長與排放增長並不匹配。
從積極的一面來看,小型船舶的排放增長低於運輸量,這得益於更高的裝載率以及穩定的平均航速帶來的效率提升。
而另一方面,2024年20,000 TEU以上的船舶排放量增長了35%,是其運輸量增長率16.6%的2倍多。
這種差距主要源於大型船舶的效率下降。首先,2024年平均航速提高了5%,對燃油效率產生了負面影響。其次是船舶裝載率的下降,其計算方式為載貨噸數乘以航行海裏數除以TEU運力乘以航行海裏數。簡而言之,就是貨船實際運載量與基於其運力可運載量之間的對比。
與2023年相比,大型船舶的利用率指標下滑了近10個百分點。原因顯而易見,即船隊中最大的船型提供的總運力有所提升,但同時關鍵回程航線的需求增長有所放緩。這意味著返程航線上的貨量較以往更少,從而影響了船舶的年度利用率。2024年,以TEU計的去程貨運量增長了9.5%,而回程貨運量僅增長了0.9%。
監管在即
回顧近期IMO通過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全球溫室氣體(GHG)修正草案,其中達成協議的一項關鍵指標是船舶燃料強度,該指標將在從油井到使用的基礎上進行測量(包括燃料的全生命週期)。
自2028年起,與2008年設定的基準相比,船舶必須將燃料強度降低一定比例。在減排幅度方面,存在兩個層級:
第一層級:基礎目標
到2028年減排4%。超過基礎減排目標的船舶,每噸溫室氣體排放量將支付380美元。
第二層級:合規目標
到2028年減排17%。處於基礎目標和合規目標之間的船舶,將為每噸溫室氣體排放支付100美元或購買補償單位。任何超過合規目標的船舶都將獲得盈餘單位,這些單位可存儲兩年,或與未達標船舶進行交易。
減排目標將逐年遞增,預計到2040年碳強度將降低65%。不過諸多細節仍有待敲定,預計將在2025年10月最終確定並獲批。
儘管業界對該協議的評價褒貶不一,但航運公司如今對脫碳之路有了更清晰的認識。
貨主的減排策略
當前,航運界必須直面現實,審慎權衡。鑒於美國對各國加征關稅的威脅,現階段將供應鏈中的碳排放議題提上董事會議程實屬不易。
然而,即便貨主當前面臨巨大的財務壓力,但仍可將碳減排納入貨運採購戰略之中。
本文中的航運公司均為匿名處理(Xeneta客戶可通過平臺查看碳排放指數數據),但顯而易見,各家公司在排放表現上存在顯著差異。
必須強調的是,較低的排放並不等同於較低的運費。儘管貨主在新合同談判中優先考慮最具競爭力的費率合情合理,但這並不意味著不能兼顧碳排放,尤其是在價格和服務交付相近的兩個承運商之間做選擇時。
對於那些傾向於選擇海運而非成本更高、碳排放量更大的空運的貨主而言,這些數據也至關重要。
來源: Xen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