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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愿景:国际航运如何与《巴黎协定》减排目标看齐?

发布时间:2025-04-09 09:14:00 阅读量:175


2023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一项修订战略,旨在到2050年左右实现国际航运温室气体(GHG)净零排放。该战略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包括到2030年减少20%的温室气体排放(力争30%),到2040年减少70%(力争80%),均以2008年的排放水平为基准。虽然这些目标与远低于2°C的温控路径相符,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将其定义为1.7°C,但它们仍未能将升温限制在1.5°C以内。最终,航运业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贡献将取决于实现净零排放前的累计排放量。


IMO已经实施了短期技术和运营措施以提高船舶的减排强度,并正在研究推进中期措施,包括制定全球燃料标准(GFS)和碳排放税(GHG levy)等经济措施,以缩小化石燃料与可再生燃料之间的价格差距。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实现2030年和2040年减排目标。中期措施预计将在2025年4月最终确定,并可能于2027年生效。


本研究是一项差距性分析,详细说明了为实现IMO气候目标所需的全球平均温室气体燃料强度减排(GFI)和运营效率提升。


//-三种脱碳目标-//

1. IMO最低目标: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减少20%,到2040年减少70%(以2008年为基准),并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


2. IMO力争目标: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减少30%,到2040年减少80%(以2008年为基准),并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


3. 1.5°C目标:国际航运累计温室气体排放低于与1.5°C温控目标一致的碳预算分配比例(67%的成功概率)。

研究分析了国际航运2020年至2050年的累计排放量,并与全球碳预算的分配比例进行了比较。减排可以通过单独降低全球平均GFI或结合船舶运营效率提升来实现。


//-关键发现-//

研究发现,全球航运业的排放轨迹将在2030年耗尽其分配的1.5°C碳预算,2037年耗尽1.7°C预算,2047年耗尽2°C预算。如果中期措施与IMO最低或力争目标一致,则累计排放量可以与1.7°C的温控目标相符。



如图所示,IMO中期措施带来的船舶运营效率提升预计在2020年至2050年减少约10%的累计排放量。剩余的90%减排需要通过在船舶生命周期基础上用净零排放燃料或能源替代化石燃料来实现,而这只能通过尚未完全商业化的先进技术来实现。


//-全球燃料标准(GFS)的挑战与建议-//

通过GFS降低全球平均GFI需要确保法规和实施指南准确核算船舶燃料“从生产到使用”(well-to-wake)的温室气体排放,并禁止使用基于食品和饲料的生物燃料。这需要对尚未完全商业化的零碳燃料技术进行前所未有的财务投资


如果实际使用燃料组合的“从生产到使用”排放强度未被准确核算,政策所指定的排放量将低于实际值。为弥补这一差距,各国政府需要制定自己的政策,以规范船舶在其港口之间航行时使用的燃料排放强度。这些政策需要比当前国际最佳实践(如FuelEU Maritime法规)更具雄心。


研究结果表明,实现IMO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需要在GFS要求和经济措施中展现出前所未有的信心,以确保有效的碳价格信号。此外,这些中期措施应推动具有实际气候效益的可扩展零排放燃料的使用,例如基于可再生氢的电子燃料。研究强调尽快制定和实施这些政策的紧迫性,以使航运业与全球气候目标保持一致。



来源:ICCT